2018年法考輔導資料基礎精講班行政法講義--許可的聽證
2018-05-28 15:12 點擊:次 【字號:大 中 小】
四、許可的聽證
1.行政機關依職權主動聽證重點法條
第四十六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2.依申請聽證程序
重點法條
第四十七條 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注意:利害關系人聽證)
第四十八條 聽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行政機關應當于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予以公告;
(二)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三)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主持人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四)舉行聽證時,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查意見的證據、理由,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提出證據,并進行申辯和質證;
(五)聽證應當制作筆錄,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加人確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考點歸納
(1)與行政處罰聽證的相同之處:公開、聽證主持人、申請人不承擔費用、申辯與質證、制作聽證筆錄。
(2)不同之處:
A.聽證的啟動程序和啟動主體不同。首先,在行政處罰中,只能依申請而舉行聽證,而行政許可中,除依申請外,行政機關也可以主動舉行聽證;其次,在行政許可中,除許可申請人外,與許可事項相關的利害關系人也有權要求聽證。
B.許可聽證的期限規定更加細化
C.聽證筆錄的效力——行政機關應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許可決定(重要考點!)
兩者的相同與不同之處可總結為下圖:
| 行政處罰與行政許可聽證制度的異同(表33) | |||
| 相同之處 | 不同之處 | ||
|
1.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進行; 2.聽證主持人為非本案調查人員,如與案件和當事人有利害關系則應回避; 3.申請人不承擔聽證費用;4.申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有權申辯與質證; 5.聽證應制作聽證筆錄。 |
處罰的聽證 | 許可的聽證 | |
| 聽證的啟動 | 只能依申請而舉行聽證 | 除依申請外,行政機關也可以主動舉行聽證 | |
| 聽證時間 |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之后三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3.未規定行政機關應在多長時間組織聽證 |
1.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應當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日內提出聽證申請; 2.行政機關應當在20日內組織聽證; 3.行政機關應當于舉行聽證的7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還應當進行公告 |
|
| 聽證筆錄的效力 | 行政機關可不根據聽證筆錄,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 |
1.(2011-2-99)關于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聽證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行政機關應在舉行聽證7日前將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
B.行政機關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公開舉行聽證
C.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對聽證主持人可以依照規定提出回避申請
D.舉辦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制作筆錄,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與人確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答案】ACD
2.(2015-2-77)對下列哪些擬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應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A.稅務局扣押不繳納稅款的某企業價值200萬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銷某運輸公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C.規劃局發放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直接涉及申請人與附近居民之間的重大利益關系
D.公安局處以張某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答案】BC
五、許可的監督與檢查
(一)許可的撤銷、撤回、吊銷與注銷重點法條
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與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四)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依照前兩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基于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二)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四)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考點歸納
(1)首先必須嚴格區分撤銷、吊銷、廢止(撤回)與注銷許可證概念之間的差別。撤銷是行政許可做出時違法,行政機關事后糾正;吊銷是指行政許可做出時并不違法,但被許可人在執行許可時,存在違法,行政機關通過吊銷許可予以懲戒,因此吊銷許可是行政處罰;廢止(撤回)許可是指許可做出時合法,但事后法律和事實情況發生變化,許可不再適宜存在下去,因此予以撤回;注銷是許可被撤銷、廢止、吊銷后的程序行為。
它們的區別可參閱下圖。
| (表34) | 撤回 | 撤銷 | 吊銷 | 注銷 |
| 法律屬性 | 行政行為的廢止 | 行政行為的撤銷 | 行政處罰 | 程序行為 |
| 發生事由 | 行政許可在作出時合法的,但由于事后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 行政許可作出時即違法,違法事由包括:(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 行政許可做出時合法,相對人在實施許可時有違法行為 | (1)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2)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4)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5)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
| 聽證權利 | 無 | 無 | 相對人可要求聽證 | 無 |
| 法律后果 | 對相對人補償 | 對相對人賠償 |
考點歸納
(1)許可的撤銷涉及信賴保護,因此必須對被許可人的權益進行賠償,但賠償的前提是被許可人對許可的違法并無過錯;
(2)基于公共利益的保護,不予撤銷:即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3)能夠撤銷許可的機關包括許可的做出機關、做出機關的上級機關以及有權機關。
| 行政許可的撤銷(表35) | |
| 發生原因 | 行政許可做出時違法:(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
| 聽證權利 | 不能要求聽證 |
| 撤銷機關 | (1)許可做出機關;(2)許可機關的上級機關;(3)被越權機關 |
| 不予撤銷 | 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
| 信賴保護 | 撤銷行政許可,應對相對人進行賠償,但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撤銷許可時不予賠償 |
1.(2007-2-81)劉某參加考試并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后市衛生局查明劉某在報名時提供的系虛假材料,于是向劉某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撤銷告知書》。劉某提出聽證申請,被拒絕。市衛生局隨后撤銷了劉某的《醫師資格證書》。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市衛生局有權撤銷《醫師資格證書》
B.撤銷《醫師資格證書》的行為應當履行聽證程序
C.市政府有權撤銷《醫師資格證書》
D.市衛生局撤銷《醫師資格證書》后,應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銷
【答案】ACD
2.(2009-2-41)經甲公司申請,市建設局給其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該局在復核中發現甲公司在申請時報送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經超過有效期,遂依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撤銷該公司的規劃許可證,并予以注銷。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市建設局撤銷甲公司規劃許可證的行為屬于下列哪一類別?
A.行政處罰 B.行政強制措施
C.行政行為的撤銷 D.行政檢查
【答案】C
3.(2011-2-42)某市安監局向甲公司發放《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發現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系偽造。對于該許可證的處理,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吊銷 B.撤銷
C.撤回 D.注銷
【答案】B
4.(2015-2-47)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一藥店發放藥品經營許可證。后接舉報稱,該藥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處方藥的行為,該局在調查中發現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系提供虛假材料欺騙所得。關于對許可證的處理,該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
A.撤回 B.撤銷
C.吊銷 D.待有效期限屆滿后注銷
【答案】B
5.(2017-2-78)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機關應依法辦理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
A.某企業的產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未申請延續的
B.某企業的旅館業特種經營許可證被認定為以賄賂手段取得而被撤銷的
C.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被吊銷的
D.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王醫生死亡的
【答案】ABCD
六、行政許可案件的審理
(一)受案范圍重點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以及相應的不作為,或者行政機關就行政許可的變更、延續、撤回、注銷、撤銷等事項作出的有關具體行政行為及其相應的不作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公開行政許可決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記錄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僅就行政許可過程中的告知補正申請材料、聽證等通知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導致許可程序對上述主體事實上終止的除外。
第六條 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考點歸納
1.關于許可案件的受案范圍可總結為以下圖表:
| 行政許可案件的受案范圍(表36) | |
| 法院受理的許可案件 | 不受理的許可案件 |
|
1.行政機關的許可決定; 2.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 3.行政機關就行政許可的變更、延續、撤回、注銷、撤銷等事項作出的有關具體行政行為; 4.相對人要求行政機關變更、延續、撤回、注銷、撤銷,行政機關不作為; 5.行政機關未公開行政許可決定; 6.行政機關未提供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記錄侵犯其合法權益; |
僅就行政許可過程中的告知補正申請材料、聽證等通知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但導致許可程序對上述主體事實上終止的除外。 |
真題練習
1.(2011-2-80)下列當事人提起的訴訟,哪些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A.某造紙廠向市水利局申請發放取水許可證,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許可決定,該廠不服而起訴
B.食品藥品監管局向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李某告知補正申請材料的通知,李某認為通知內容違法而起訴
C.化肥廠附近居民要求環保局提供對該廠排污許可證監督檢查記錄,遭到拒絕后起訴
D.某國土資源局以建城市綠化帶為由撤回向一公司發放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該公司不服而起訴
【答案】ACD
(二)行政許可案件的被告確認
重點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當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提起訴訟的,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為被告;行政許可依法須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當事人對批準或者不批準行為不服一并提起訴訟的,以上級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行政許可依法須經下級行政機關或者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初步審查并上報,當事人對不予初步審查或者不予上報不服提起訴訟的,以下級行政機關或者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為被告。
第五條 行政機關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統一辦理行政許可的,當事人對行政許可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以對當事人作出具有實質影響的不利行為的機關為被告。
考點歸納
| 行政許可案件的被告確認(表37) | |
| 事由 | 被告 |
| 當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提起訴訟的 |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 |
| 行政許可經上級機關批準的,當事人對批準或者不批準行為不服一并提起訴訟的 | 上級與下級機關為共同被告 |
| 行政許可須經下級行政機關或事業組織初步審查并上報才作出的,當事人對不予初步審查或者不予上報不服提起訴訟的,以下級行政機關或者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為被告 | 下級行政機關或者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 |
| 聯合辦公的 | 做出具有實質影響的不利行為的機關 |
重點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條 被訴準予行政許可決定違反當時的法律規范但符合新的法律規范的,判決確認該決定違法;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不損害公共利益和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案件,認為原告請求準予許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沒有裁量余地的,可以在判決理由寫明,并判決撤銷不予許可決定,責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絕原告查閱行政許可決定及有關檔案材料或者監督檢查記錄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內準予原告查閱。
第十三條 在行政許可案件中,當事人請求一并解決有關民事賠償問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考點歸納
| 行政許可案件的判決類型(表38) | |
| 事由 | 判決類型 |
| 被訴準予行政許可決定違反當時的法律規范但符合新的法律規范的 | 確認違法 |
| 利害關系人起訴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院認為該決定不損害公共利益和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 |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
| 申請人起訴行政機關不予許可的決定,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理由成立,且被告對是否做出許可也并沒有裁量空間 | 判決撤銷不予許可決定,責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
|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絕原告查閱行政許可決定及有關檔案材料或者監督檢查記錄的 | 履行判決(判決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內準予原告查閱) |
| 在行政許可案件中,當事人請求一并解決有關民事賠償問題的 |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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