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輔導資料基礎精講班民法講義-合同法-合同的消滅(2)
2018-05-30 16:51 點擊:次 【字號:大 中 小】
合同法—合同的消滅
(四)特別法定解除權(有名合同中對解除權的特別規定的總結)
1.任意解除權:不需一方的違約事實
?。?)基于當事人間的人身信任關系的合同
?、俸贤ǖ?68條,承攬合同的定作人
②合同法第308條,貨運合同的托運人
?、酆贤ǖ?10條,委托合同的雙方
④合同法第376條,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和沒有約定保管期限或者約定不明時的保管人
?。?)無期限的合同
合同法第232條,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雙方
2.違約解除權:一方違約,非違約方有解除權
(1)合同法第69條,不安抗辯權人有解除權
(2)合同法第167條,分期付款買受人未付款達總額1/5以上時,出賣人有解除權
?。?)合同法第203條,借款人違反貸款用途時,貨款人有解除權
(4)合同法第224條第2款,承租人擅自轉租時,出租人有解除權
(5)合同法第233條,租賃物危及安全、健康時,承租人有解除權
?。?)合同法第253條第2款,承攬人擅自轉包時,定作人有解除權
(五)情事變更中的法院酌定解除
【合同法解釋二第26條】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什么情況下適用情事變更?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因不可抗力和商業風險之外的客觀情況,導致合同原樣履行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舉例:
1.大陸法系:演員——劇院——車禍——能力喪失。
2.英美法系:出租——承租——國王——典禮取消。
3.常見情形:物價飛漲、匯率大幅變化、國家政策重大調整。
例題:【2012-11】甲與乙教育培訓機構就課外輔導達成協議,約定甲交費5萬元,乙保證甲在接受乙的輔導后,高考分數能達到二本線。若未達到該目標,全額退費。結果甲高考成績僅達去年二本線,與今年高考二本線尚差20分。關于乙的承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屬于無效格式條款B.因顯失公平而可變更
C.因情勢變更而可變更D.雖違背教育規律但屬有效
二、提存
1.提存的條件:(合同法第101條)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履行。
?。?)債權人遲延受領
?。?)債權人下落不明
?。?)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債權人喪失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2.提存的效力:(合同法第103.104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消滅
(2)債務人與提存部門之間:提存部門(公證部門)負妥善保管提存物的義務
(3)債權人與提存部門之間:領取權、風險、孳息、提存費用均歸債權人
領取權的抗辯事由: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領取權的除斥期間:債權人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領取權消滅,扣除提存費用后,提存物歸國家所有
3.提存之后形成的法律關系——保管關系
例題:【2012-14】乙在甲提存機構辦好提存手續并通知債權人丙后,將2臺專業相機、2臺天文望遠鏡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債,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機構工作人員在檢修自來水管道時因操作不當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嚴重毀損。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甲機構構成違約行為B.甲機構應承擔賠償責任
C.乙有權主張賠償財產損失D.丙有權主張賠償財產損失
三、抵銷
1.抵銷的要件:
?。?)雙方互負債務
(2)雙方互負的債務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相同
(3)自動債權已屆清償期
(4)依債的性質可以抵銷
【合同法第99條】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合同法解釋二第23條】 對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可以抵銷的到期債權,當事人約定不得抵銷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約定有效。
2.抵銷權的行使:
?。?)法定抵銷權的性質:形成權
(2)行使方法:單方通知即可
(3)限制:抵銷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為什么?形成權的行使不得附條件。
?。?)主動債權未過訴訟時效,過時效抵消則須經對方同意
3.特殊的抵銷:合意抵銷
(1)雙方債務品質、種類不必相同
(2)雙方訂立抵銷合同
四、混同
類型:主要發生在自然人繼承、法人合并之中
注意:混同不僅是債權的消滅原因,也是物權的消滅原因
考點:債權上有第三人利益的,不因混同而消滅。例如債權出質
五、免除
性質:單方法律行為——由債權人向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注意與贈與的區別。
例題:【2008-8】甲和乙之間有借貸關系,后二人結婚。此時,甲、乙之間的債權債務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滅?
A.因混同而消滅C.因結婚而消滅
B.因免除而消滅D.因混合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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