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輔導資料基礎精講班行政法講義--《行政復議法》(2)
2018-05-29 15:16 點擊:次 【字號:大 中 小】
(三)復議終局
重點法條
《行政復議法》
第十四條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第三十條 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五、復議的申請、受理與決定
1.申請與受理。
重點法條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 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可以采取當面遞交、郵寄或者傳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有條件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接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
第二十條 申請人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事項,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并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考點歸納
(1)申請期限:申請復議的期限最短為60日。
(2)申請形式:口頭與書面,有條件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接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
(3)不受理的書面決定: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4)轉送:復議機關認為屬于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
(5)上級行政機關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真題練習
1.(2010-2-48)《環境保護法》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某縣環保局依據《環境保護法》對違法排污企業作出罰款處罰決定,該企業不服。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
A.如該企業申請復議,申請復議的期限應為六十日
B.如該企業直接起訴,提起訴訟的期限應為三個月
C.如該企業逾期不繳納罰款,縣環保局可從該企業的銀行賬戶中劃撥相應款項
D.如該企業逾期不繳納罰款,縣環保局可扣押該企業的財產并予以拍賣
【答案】A
2.(2016-2-48)某區食品藥品監管局以某公司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為由,作出處罰決定。公司不服,申請行政復議。關于此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申請復議期限為60日
B.公司不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復議申請
C.行政復議機關不能進行調解
D.公司如在復議決定作出前撤回申請,行政復議中止
【答案】A
2.復議審理與決定
(1)審理程序
重點法條
第二十二條 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三條 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復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第三十四條 行政復議人員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時,可以查閱、復制、調取有關文件和資料,向有關人員進行詢問。
調查取證時,行政復議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行政復議人員的工作,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需要現場勘驗的,現場勘驗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
考點歸納
(1)行政復議審查以書面審查為原則,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2)調查取證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真題練習
1.(2015-2-80)某區工商分局對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銷售電子出版物100套的行為,予以取締,并罰款6000元。該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請復議。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
B.在復議過程中區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個人收集證據
C.市工商局應采取開庭審理方式審查此案
D.如區工商分局的決定明顯不當,市工商局應予以撤銷
【答案】AB
2.(2016-2-97)市工商局認定豪美公司的行為符合《廣告法》第28條第2款第2項規定的“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情形,屬發布虛假廣告,予以行政處罰。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省工商局受理。關于此案的復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參加復議,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B.應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審理
C.省工商局應為公司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
D.如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省工商局不得作出變更決定
【答案】ABC
3.(2017-2-83)關于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和決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行政復議期間涉及專門事項需要鑒定的,當事人可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B.對重大、復雜的案件,被申請人提出采取聽證方式審理的,行政復議機構應采取聽證方式審理
C.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行政復議機構同意,可以撤回
D.行政復議人員調查取證時應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
【答案】ACD
(2)復議和解制度
重點法條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自愿達成和解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書面和解協議;和解內容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準許。
考點歸納
(1)和解只適用于自由裁量權的行為;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做出和解須在復議決定做出之前,并向復議機關提出書面協議;
(3)復議機關須對和解協議進行審查,和解內容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才做出決定。
(3)復議調解。
重點法條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復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并加蓋行政復議機關印章。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考點歸納
與和解不同,所謂調解是復議機關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進行的調解。復議的調解適用于兩類案件:(1)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運用自由裁量權所作的行為;(2)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糾紛。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制作復議調解書。如果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 復議和解與調解(表60) | |||
| 復議和解 | 復議調解 | ||
| 適用范圍 | 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 適用范圍 |
1.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運用自由裁量權所作的行為; 2.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糾紛 |
| 達成條件和復議機關審查 |
1.和解決定是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達成;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 3.和解協議必須經過復議機關審查,只有內容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復議機關才會準許。 |
達成方式和后續處理 |
1.復議機關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進行的調解; 2.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制作復議調解書。 3.如果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
真題練習
1.(2008-2-80)對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復議機關可以進行調解?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該村居民認為補償數額過低申請復議
B.某企業對稅務機關所確定的稅率及稅額不服申請復議
C.公安機關以張某非法種植罌粟為由對其處以拘留10日并處1000元罰款,張某申請復議
D.沈某對建設部門違法拆除其房屋的賠償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答案】ACD
2.(2016-2-48)某區食品藥品監管局以某公司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為由,作出處罰決定。公司不服,申請行政復議。關于此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申請復議期限為60日
B.公司不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復議申請
C.行政復議機關不能進行調解
D.公司如在復議決定作出前撤回申請,行政復議中止
【答案】A
(4)撤回復議申請與被申請人在復議期間改變原行為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行政復議機構同意,可以撤回。
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申請人能夠證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影響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但是,申請人依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除外。
(5)復議決定與意見書、建議書
重點法條
第二十八條 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做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復議機關對符合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應當給與賠償的,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給予賠償。
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撤銷違法集資、沒收財物、征收財物、攤派費用以及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 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維持。
第四十四條 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
第四十五條 具體行政行為有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撤銷、變更該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第四十六條 被申請人未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第四十七條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
(一)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
(二)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經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駁回行政復議申請:
(一)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后發現該行政機關沒有相應法定職責或者在受理前已經履行法定職責的;
(二)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發現該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和本條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
上級行政機關認為行政復議機關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不成立的,應當責令其恢復審理。
第四十九條 行政復議機關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未規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期限為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被申請人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知識要點(表67)
| 決定類型 | 適用理由 | 適用規則 |
| 維持決定 | 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 | |
| 履行決定 |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 | |
| 撤銷/確認違法決定 |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
1.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2. 被申請人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未規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期限為60日; 3.被申請人未依照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
| 變更決定 |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6.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 7.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經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 |
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
| 駁回復議申請決定 |
1.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后發現該行政機關沒有相應法定職責或者在受理前已經履行法定職責的; 2.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發現該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和本條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 |
考點歸納
(1)對復議決定的判斷可參考訴訟判決類型知識,但注意變更決定與變更判決的適用條件不同;
(2)變更決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還補充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一)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二)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經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禁止加重處罰原則。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2.復議意見書與建議書
重點法條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關發現被申請人或者其他下級行政機關的相關行政行為違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復議意見書。有關機關應當自收到行政復議意見書之日起60日內將糾正相關行政違法行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況通報行政復議機構。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構發現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可以制作行政復議建議書,向有關機關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行政執法的建議。
真題練習
1.(2011-2-47)關于行政復議,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行政復議法》規定,被申請人應自收到復議申請書或筆錄復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書面答復,此處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不得改變被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C.行政復議期間,復議機關發現被申請人的相關行政行為違法,可以制作行政復議意見書
D.行政復議實行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原則
【答案】C
3.復議決定期限
重點法條
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考點歸納
1.復議決定期限與復議申請期限雖然都是60日,但要求完全相反。復議決定期限法律規定少于60日的除外,這意味著最長不得超過60日;而復議申請期限則是法律規定長于60日的除外,這意味著至少是60日。
4.復議決定的執行
重點法條
《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二條 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旅行。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復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 第三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知識要點
對于行政復議決定的執行,對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應采取不同的措施。
1.被申請人不履行復議決定。對于被申請人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基于行政隸屬關系,由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責令其限期履行。
2.對于申請人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則按照行政領域中法定義務人不履行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處理,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的申請人或執行人按照復議決定的類型會有所不同。具體如下圖:(表68)
| 復議決定類型 | 強制執行的申請人或執行人 |
| 維持決定 |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原機關 |
| 變更決定 | 復議機關 |
真題練習
1.(2008-2-45)某縣政府依田某申請作出復議決定,撤銷某縣公安局對田某車輛的錯誤登記,責令在30日內重新登記,但某縣公安局拒絕進行重新登記。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項措施?
A.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B.對某縣公安局的行為申請行政復議
C.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請求某縣政府責令某縣公安局登記
【答案】D
附: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相同與差異
|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相同(表69) |
|
1.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除復議終局事項); 2.對抽象行政行為的附帶性審查; 3.舉證責任的分配; 4.調解的適用范圍; 5.駁回復議申請決定、撤銷決定、履行決定、確認違法決定的適用條件 |
| 區別 |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審查范圍 | 全面審查,既審被訴行為的合法性,又審合理性 | 原則上只審被訴行為的合法性,有限度地審查合理性 |
| 審查方式 | 以書面審查為原則 | 以開庭審理為原則 |
| 被申請人/被告確認 | 下級行政機關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以批準機關為被申請人 | 下級行政機關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以對外署名的機關為被告 |
| 被申請人或被告改變被訴行為的處理 | 被申請人在復議期間改變行政行為的,不影響復議案件的審理,但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的除外 | 被告改變行政行為,法院如何處理應看原告意愿 |
| 申請或起訴期限 | 自相對人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 自相對人知道或應該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 對被申請/被訴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的處理 |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關發現被申請人或者其他下級行政機關的相關行政行為違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復議意見書。 | 法院審查應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為依據,對當事人未起訴的行為,法院不能直接做出判決 |
| 變更決定/變更判決的適用范圍 |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
1.行政處罰明顯不當; 2.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 |
| 審結案件期限 |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長的,需經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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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員dw****1822:韓老師講課非常有吸引力,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舉例生動形象,還指出了很多易錯點。
- 選擇李文濤老師絕對沒錯
- 學員dc****52:李文濤老師善于對知識點進行總結,提煉考點,讓學員更上階段,很多很模糊的考點,李文濤講的清晰多了。李文濤講課很有激情,能很好的調動學員的積極性,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 楊帆老師是我男神
- 學員dd****1984:楊帆老師授課風格簡潔明快,條理層次超級清晰。對于重點難點以及易混淆的地方,都能深入淺出的解析。
- 許玉霞老師講課真好
- 學員dx****50:許玉霞老師長期從事司法考試培訓課程,經驗豐富,條理性強,通俗易懂,講解透徹,富有激情。
- 蘭燕卓老師講課深入人心
- 學員dh****66:蘭燕卓老師授課不僅明確了每個概念的關鍵詞,而且講明如此規定的原因,同時舉例進行說明,還時不時地將這些概念進行反復串聯,加深學生的學習印象。這不僅是一個教師的教學能力問題,而且還是一個人的高尚品質問題。
- 汪華亮老師棒棒噠
- 學員pa6****31:汪華亮老師是我很中意的,到獨角獸學習就奔著汪老師來的,特別棒!
- 韓祥波老師真負責
- 學員dc****63:韓祥波老師講課很細致很全面,兢兢業業,一絲不茍,尤其知識點很有條理性,便于學員的的第二輪復習,韓老師是個負責任的好老師。
- 李文濤老師,不錯
- 學員dw****62:李文濤老師從事司法考試國際法輔導多年,授課經驗極其豐富,對重點、難點問題分析透徹,應試性、方向性極強,深受廣大學員好評。
- 陳永生老師就是好
- 學員dz1****40:陳永生老師授課幽默,富有激情。其因講課詼諧幽默、知識功底扎實、邏輯結構清晰而備受廣大考生贊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