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關于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江蘇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的相關通知,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揚州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后戶口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況補錄人員,比照上述規定辦理,本人應直接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不在網上填報信息。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揚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于7月20日至25日,現場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核驗,主要有:
(一)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
(二)居民身份證原件。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本市不受理此類申請。
(三)畢業證書原件。
(四)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審核機關對以上材料原件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
三、辦理地點
選擇在揚州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到揚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提交申請材料。辦理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揚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地址:揚州市念泗橋路17號揚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14—87313873.
四、證書頒發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將在揚州市司法行政網另行通知。
揚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