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兩個以上屬于同一種類的訴訟標的。普通共同訴訟屬于訴訟客體的合并,并因為訴訟客體的合并,導致訴訟主體的合并。因此要成為普通共同訴訟,必須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就兩個以上同一種類的訴訟標的向同一法院起訴或應訴。
2.由同一法院管轄,適用同一訴訟程序。
3.符合合并審理的目的。普通共同訴訟的目的在于實現訴訟經濟,節約司法資源。因此即使符合普通共同訴訟的構成要件,但如果不符合合并審理的目的,也不能合并審理。
4.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當事人也同意合并審理。在符合以上條件的情況下,是否合并審理,由人民法院決定,但應征求當事人的同意。如果當事人不同意,法院不能硬性合并為共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