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為他人保管的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還的行為。
(一)對象必須是:為他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埋藏物。
1.為他人保管的財物應作擴大理解。
所有在沒有明顯違法的情況下控制了他人財產他都理解為為他人保管的財物。包括代送、代取、借用、租借、不當得利、無因管理而控制他人的財產。
2.遺失物與遺忘物無需作出區分。
有學者認為,遺忘物和遺失物應當進行區別:(1)遺忘物是有意放置,無意拿走,遺失物是無意拉下;(2)遺忘物的所有者通常能模糊記起放在哪兒,遺失物的所有者往往無法記起拉在哪兒。
有學者認為無需作出區分,侵占遺忘物和遺失物都構成侵占罪。
由于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不作出區分,因而大家以第二種觀點為準,也就是對遺忘物和遺失物不作區分。
(12年)18.不計數額,下列哪一選項構成侵占罪?(A)
A.甲是個體干洗店老板,洗衣時發現衣袋內有錢,將錢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貨款,隱匿收取的部分貨款
C.丙下飛機時發現乘客錢包掉在座位底下,撿起錢包離去
D.丁是賓館前臺服務員,客人將禮品存于前臺讓朋友自取。丁見久無人取,私吞禮品
(11年)62.關于侵占罪的認定(不考慮數額),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BCD)
A.甲將他人停放在車棚內未上鎖的自行車騎走賣掉。甲行為構成侵占罪
B.乙下車取自己行李時將后備廂內乘客遺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變賣。乙行為構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學食堂將學生用于占座的手機拿走賣掉。丙行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為外出鄰居看房,將鄰居鎖在柜里的手提電腦拿走變賣。丁行為成立侵占罪
(二)作為犯罪對象的財物必須已經處于行為人合法控制之下,行為人將其據為己有,才成立侵占罪:合法持有,非法侵吞。
這是本罪區別于盜竊罪、詐騙罪的關鍵所在:侵占罪非法占有的意圖發生在合法控制他人財物以后。而盜竊、詐騙則相反,是先產生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意圖之后,再采取一定的手段非法獲取他人的財產。如出租車司機侵占客人遺忘的財物,定侵占罪;下一位旅客偷偷拿走定盜竊罪。旅客遺忘的財物,老板據為己有的構成侵占罪;其他旅客據為己有的,構成盜竊罪。
對此,要注意以下兩種特殊情況:
1.遺忘在公共場所的物品任何人據為己有,拒不交還,都構成侵占罪,不要求符合合法持有、非法侵吞這一要件。
2.如果對同一物品同時有兩個占有人在場,下位者附屬于上位者。也就是說,應當視為該物品在上位者的占有之下,不在下位者的占有之下,下位者偷偷據為己有,構成盜竊而非侵占罪。
(12年)18.不計數額,下列哪一選項構成侵占罪?(A)
A.甲是個體干洗店老板,洗衣時發現衣袋內有錢,將錢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貨款,隱匿收取的部分貨款
C.丙下飛機時發現乘客錢包掉在座位底下,撿起錢包離去
D.丁是賓館前臺服務員,客人將禮品存于前臺讓朋友自取。丁見久無人取,私吞禮品
(11年)62.關于侵占罪的認定(不考慮數額),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BCD)
A.甲將他人停放在車棚內未上鎖的自行車騎走賣掉。甲行為構成侵占罪
B.乙下車取自己行李時將后備廂內乘客遺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變賣。乙行為構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學食堂將學生用于占座的手機拿走賣掉。丙行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為外出鄰居看房,將鄰居鎖在柜里的手提電腦拿走變賣。丁行為成立侵占罪
(10年)62.下列哪些行為屬于盜竊?(ABCD)
A.甲穿過鐵絲網從高爾夫球場內“拾得”大量高爾夫球
B.甲在夜間翻入公園內,從公園水池中“撈得”旅客投擲的大量硬幣
C.甲在賓館房間“拾得”前一顧客遺忘的筆記本電腦一臺
D.甲從一輛沒有關好門的小轎車內“拿走”他人公文包
(三)司法考試經常將侵占罪與對象認識的錯誤一起考。很簡單,“將錯就錯”,直接按行為人意圖侵犯的對象定罪。如果按行為人的主觀認識,該物在其控制之下,將其據為己有構成侵占;反之,如果按照行為人的主觀認識,該物不在其控制之下,即使是他人遺忘的財物,行為人將其據為己有的,也不構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