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北京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辦法
(一)網上填報信息。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
(二)申領選擇地。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后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三)港澳臺人員。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二、現場受理
(一)受理地點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2層A區(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 六里橋西南角)
(二)受理時間
7月20日(周四)13:30-17:00.
7月21日(周五)9:00-11:30,13:30-17:00.
7月24日(周一)9:00-11:30.
(三)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變更證明。
申請人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須提交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4.委托手續材料。
申請人出國(境)留學的,可以委托直系親屬代為辦理。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申請人護照(照片頁、簽證頁)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或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不需要提交照片、成績單和《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
(二)未在網上填寫申請信息或逾期申請的,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不予受理。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頒發事宜,將根據司法部要求另行發布通知。
日常咨詢電話:010-58575486
現場咨詢電話:15718858355
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7年6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