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是公民和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斗爭的行為。因此,防衛入主觀上必然具有某種防衛意圖,這就是正當防衛構成的主觀條件。所謂防衛意圖,是指防衛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而決意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狀態。因此,防衛意圖可以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1.對于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認識,即正當防衛的認識因素。這是所謂對不法侵害的認識,是防衛人意識到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受到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因此,認識內容包括防衛起因、防衛人產生正當防衛意志的主觀基礎,是對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的正確反映。沒有正當防衛的認識,就不可能產生正當防衛的意志,也就沒有防衛意圖可言。
2.對于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決意,即正當防衛的意志因素。正當防衛意志體現在對防衛行為的自覺支配或者調節作用,推動防衛人實施防衛行為,并且積極地追求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正當防衛的目的。因此,防衛意圖是正當防衛的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的統一。
防衛意圖作為正當防衛構成的主觀條件,對于正當防衛成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某些行為,從形式上看似乎符合正當防衛的客觀條件,但由于主觀上不具備防衛意圖,因此,其行為不能視為正當防衛。這種情況可以包括以下兩種:
(1)防衛挑撥。在刑法理論上,把故意地挑逗對方進行不法侵害而借機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為,稱為防衛挑撥。在防衛挑撥中,雖然存在著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撥人也實行了所謂正當防衛,形式上符合正當防衛的客觀條件;但由于該不法侵害是在挑撥人的故意挑逗下誘發的,其主觀上具有犯罪意圖而沒有防衛意圖,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為,因而依法構成犯罪。
(2)互相斗毆。在刑法理論上,互相斗毆是指參與者在其主觀上的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觀上所實施的連續互相侵害的行為。在互相斗毆的情況下,由于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防衛意圖,其行為也不得視為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