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程序開始后的法定期間,防止債權人對債務人及其財產采取訴訟或其他程序,保護企業的營運價值和制定重整計劃。
自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包括重整計劃的制備、重整計劃的通過與批準兩個階段。
1.重整計劃的制備
(1)重整計劃
是債務人、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協商基礎上就債務清償和企業拯救作出的安排。
重整計劃草案應包括內容(F81)
債務人的經營方案;
債權分類;
債權調整方案;
債權受償方案;
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
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
有利于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提交時限——6+3
債務人或管理人應自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
(3)制備:誰管理誰制備
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債務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2.重整計劃的通過和批準(沒有時間限制)
(1)表決程序
A.分組表決
下列各類債權的債權人參加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依照下列債權分類,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a.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
b.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職工債權組
c.債務人所欠稅款;
d.普通債權。
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決定在普通債權組中設小額債權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債務人的出資人代表可以列席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
重整計劃草案涉及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的,應當設出資人組,對該事項進行表決。
重整計劃不得規定減免債務人欠繳的職工個人賬戶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該項費用的債權人不參加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即勞動社會保障部門不參加重整計劃草案表決。
B.決議規則
a.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b.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
(2)批準程序
A.通過后的審查批準
B.未通過時的強行批準
部分表決組未通過——
債務人或管理人與該表決組協商,協商后再表決一次,還不通過——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申請法院批準,法院經審查合法后,裁定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3)強行批準的條件
公平:重整計劃草案公平對待同一表決組的成員,不損害債權人利益;
合法:債權清償順序不違法;
可行:具有可行性。
【例題·多選題】尚友有限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決定依照《破產法》進行重整。關于重整計劃草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3-3-74)
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財產與營業事務時,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B.債權人參加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時,應按法定的債權分類,分組對該草案進行表決
C.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D.三分之二以上表決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重整計劃即為通過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重整程序。選項A正確。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債務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選項B正確。各類債權的債權人參加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依照破產法規定的債權分類,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選項C錯誤。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選項D錯誤。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
3.重整期間的財產管理
(1)債務人管理,管理人監督。
(2)管理人管理。
4.重整期間的營業保護
(1)擔保物權的限制
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但是,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人權利的,擔保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恢復行使擔保權。
(2)新借款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
(3)對取回權的限制
(4)對出資人分紅限制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5)管理層轉股限制(法院同意除外)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法院同意的除外。
【例題·不定項】下列有關重整制度的表述,依據《破產法》,說法正確的是( )
A.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
B.在重整期間,債務人合法占有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屆滿前,出租人可立即取回
C.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
D.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可以請求投資收益分配,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管可以轉讓股權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重整制度。在重整期間,擔保物權暫停,取回權行使應當符合事先的合同約定,為繼續經營設定擔保,出資人不得分紅,經過法院許可董監高才可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