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保險合同與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標的
(1)人身保險:
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如人壽保險;傷殘保險;醫療保險;學生平安保險;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
(2)財產保險:
以物或其他財產利益為保險標的,如: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農業保險。
2.強制保險合同與自愿保險合同:實施形式
(1)強制保險:
法定強制實施的保險;
如鐵路、飛機、輪船乘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2)自愿保險:
當事人自愿訂立的保險合同。
3.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次序
(1)原保險合同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承擔直接責任的原始保險合同。
(2)再保險合同
原保險人將其所承保危險的一部分或全部,轉向其他保險人投保而訂立的保險合同。分散風險、互助協作;合同相對性:投保人——保險人;保險人(再保險分出人、原保險人)——再保險人(再保險接受人)
4.單保險合同與復保險合同:保險人人數
(1)單保險
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一個保險利益、一個保險事故向同一個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
(2)復保險
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一個保險利益、一個保險事故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