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考新大綱刑法變化
2023年法考“刑法”學科涉及的考點和法律法規并沒有變化,輔導用書刑法部分考點內容略有調整:
刑法部分新增、變化考點
1.親告罪、非親告罪
2.死刑緩期執行(含義、條件、場所、結局及計算)
3.沒收財產(概念、適用及與沒收犯罪物品的差別)
4.非刑罰處罰措施的分類(教育措施、適用條件)
5.減刑的對象條件(《刑法》第383條第4款、第386條)
6.假釋的對象條件(不得假釋的條件)
7.破壞電力設備罪(概念、罪與非罪)
8.危險作業罪(具體表現)
9.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10.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要件(客觀方面)
11.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客體、客觀方面)
12.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從重情節)
13.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數額巨大情形的處罰)
14.信用卡詐騙罪(客觀方面)
15.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表現形式)
16.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從重處罰的情節)
17.綁架罪(客體、客觀方面)
18.詐騙罪(套路貸的認定和刑罰)
19.挪用資金罪(適用情形)
20.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主體、客觀方面及罪數)
2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客觀方面)
22.偷越國(邊)境罪(走私偷越行為的認定)23.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行為中的損害行為的認定)24.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欺騙行為的認定)25.濫用職權罪(客觀方面的認定、主觀方面的認定)26.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主觀方面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