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考試大綱 | 2021年考試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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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人和訴訟參與人 第一節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公安機關的性質、組織體系、職權 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中國海警局、監獄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 人民檢察院的性質、立場、組織體系、職權 人民法院的性質、組織體系、職權 |
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人和訴訟參與人 第一節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公安機關的性質、組織體系、職權 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海警機構、監獄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 人民檢察院的性質、立場、組織體系、職權 人民法院的性質、組織體系、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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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人和訴訟參與人 第二節 訴訟參與人 訴訟參與人的概念、分類 當事人的概念、條件、范圍、訴訟權利 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概念、范圍 被害人的概念、特點、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自訴人的概念、特點、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特點、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法律對單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單位被害人的特別規定 法定代理人的概念、范圍、職責、訴訟權利 訴訟代理人的概念、權限 辯護人的概念 證人的概念、特點、條件、不能作證人的情況、證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 鑒定人的概念、 翻譯人員的概念、條件、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
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人和訴訟參與人 第二節 訴訟參與人 訴訟參與人的概念、分類 當事人的概念、條件、范圍、訴訟權利 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概念、范圍 被害人的概念、特點、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自訴人的概念、特點、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特點、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法律對單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單位被害人的特別規定 法定代理人的概念、范圍、職責、訴訟權利 訴訟代理人的概念、權限 辯護人的概念 證人的概念、特點、條件、不能作證人的情況、證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 鑒定人的概念、條件、訴訟權利、訴訟義務和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刑事訴訟 翻譯人員的概念、條件、訴訟權利、訴訟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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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管轄 第二節 審判管轄 級別管轄 地區管轄 專門管轄 移送管轄 指定管轄 |
第四章 管轄 第二節 審判管轄 級別管轄 地區管轄 專門管轄 移送管轄 指定管轄 并案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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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一節 辯護制度概述 辯護 辯護權 辯護制度 有效辯護原則 |
第六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一節 辯護制度概述 辯護 辯護權 辯護制度 有效辯護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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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的含義 刑事代理的種類(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訴案件的代理;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中的代理;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中的代理) 訴訟代理人的范圍 訴訟代理人的職責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
第六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三節 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的含義 刑事代理與辯護的區別 刑事代理的種類(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訴案件的代理;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中的代理;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中的代理) 訴訟代理人的范圍 訴訟代理人的職責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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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刑事證據 第一節 刑事證據的概念和基本屬性 刑事證據的概念 刑事證據的基本屬性 刑事證據制度的基本原則 |
第七章 刑事證據 第一節 刑事證據的概念和基本屬性 刑事證據的概念 刑事證據的基本屬性 刑事證據制度的基本原則(證據裁判原則、自由心證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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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刑事證據 第二節 刑事證據的種類 證據的法定形式 物證的概念、特點、收集程序 書證的概念、特點、與物證的區別聯系及收集程序 證人證言的概念、特點、收集程序 證人的資格及證人保護 被害人陳述的概念、特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概念、特點、審查判斷 共犯口供的適用 鑒定意見的概念、特點與運用 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概念 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概念、特點 |
第七章 刑事證據 第二節 刑事證據的種類與審查認定 證據的法定形式 物證的概念、特點、收集程序、審查認定 書證的概念、特點、與物證的區別聯系、收集程序、審查認定 證人證言的概念、特點、收集程序 證人的資格及證人保護 證人證言的審查認定 被害人陳述的概念、特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概念、特點、審查認定 共犯口供的適用 鑒定意見的概念、特點與運用 專門性問題報告和事故調查報告 鑒定意見的審查認定 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概念與審查認定 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概念、特點、審查認定 特殊證據材料的審查認定(技術調查、偵查證據;境外的證據材料;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的證據材料;隱蔽性證據;到案經過、抓獲經過等證據材料;有關自首、坦白、立功的證據材料;有關被告人具有累犯、毒品再犯情節等的證據材料;有關年齡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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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節 立案的概念 立案的概念 立案的特征 |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節 立案的概念 立案的概念 立案的特征 立案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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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立案 第二節 立案的材料來源和條件 立案的材料來源(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獲得的犯罪線索;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的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立案的條件(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二節 立案的材料來源和條件 立案的材料來源(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獲得的犯罪線索;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的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立案的條件(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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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三節 立案程序和立案監督 立案程序(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對立案材料的處理;立案;不立案) 立案監督(立案監督的概念立案監督的程序) |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三節 立案程序和立案監督 立案程序(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對立案材料的處理;立案;不立案;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的處置;撤案) 立案監督(立案監督的概念立案監督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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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偵查 第一節 偵查概述 偵查 偵查的任務 偵查工作的原則 偵查的司法控制 |
第十二章 偵查 第一節 偵查概述 偵查的概念 偵查的任務 偵查工作的原則 偵查的法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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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偵查 第三節 偵查終結 偵查終結的概念 偵查終結的條件和處理(偵查終結的條件;偵查終結的處理) 偵查羈押期限 |
第十二章 偵查 第三節 偵查終結 第三節偵查終結 偵查終結的概念 偵查終結的條件和處理(偵查終結的條件;偵查終結的處理;涉案財物的處置) 偵查的羈押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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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偵查 第四節 補充偵查 補充偵查的概念 補充偵查的種類(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 第五節 對違法偵查行為的申訴、控告 申訴、控告的范圍 申訴、控告的提起及處理 第六節 偵查監督 偵查監督的概念 偵查監督的范圍 偵查監督的途徑和措施 |
第十二章 偵查 第四節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 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的偵查權限 偵查終結后的處理 第五節 補充偵查 補充偵查的概念 補充偵查的種類(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法庭審理階段的補充偵查) 第六節 對違法偵查行為的申訴、控告 申訴、控告的范圍 申訴、控告的提起及處理 第七節 偵查監督 偵查監督的概念 偵查監督的范圍 偵查監督的途徑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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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起訴 第二節 提起公訴的程序 審查起訴(移送審查起訴案件的受理;審查起訴的內容;審查起訴的步驟和方法;審查起訴的期限) 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條件;起訴書的制作和移送; 不起訴(不起訴的概念;不起訴的種類;不起訴的程序;對被害人、被不起訴人的申訴進行復查;不起訴決定書的制作與宣布) 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
第十三章 起訴 第二節 提起公訴的程序 審查起訴(移送審查起訴案件的受理;審查起訴的內容;審查起訴的步驟和方法;審查起訴的期限;認罪認罰案件的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條件;起訴書的制作和移送) 不起訴(不起訴的概念;不起訴的種類;不起訴的程序;對被害人、被不起訴人的申訴進行復查;不起訴決定書的制作與宣布) 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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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起訴 第三節 提起自訴的程序 提起自訴的條件 提起自訴的程序 |
第十三章 起訴 第三節 提起自訴的程序 提起自訴的條件 提起自訴的程序 自訴案件的范圍 |
| 原“第二十五章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助制度”調整至“第十九章”,后章節依次順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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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方針與原則 教育、感化、挽救方針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原則(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保護未成年人權利原則;分案處理原則;審理不公開原則與保密原則;全面調查原則與社會調查制度;社會參與原則) |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方針與原則 教育、感化、挽救方針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原則(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與保護未成年人權利原則;分案處理原則;審理不公開原則與保密原則;全面調查原則與社會調查制度;社會參與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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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缺席審判程序 第二節 缺席審判中的辯護權與上訴、抗訴 缺席審判中的辯護權 缺席審判中的上訴、抗訴 |
第二十三章 缺席審判程序 第二節 缺席審判的案件審理 缺席審判中的辯護權 被告人的近親屬參與訴訟 缺席審判的程序處理 缺席審判中的上訴、抗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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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第二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沒收程序的適用條件 沒收程序的沒收對象 沒收程序的啟動 沒收程序的管轄及公告 沒收程序的裁判 沒收程序的上訴、抗訴 沒收程序的終止 救濟措施 |
第二十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第二節 犯罪嫌疑入、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沒收程序的適用條件 沒收程序的沒收對象 沒收程序的啟動 沒收程序的管轄、公告及送達 沒收程序的法庭審理及裁判 沒收程序的上訴、抗訴 沒收程序的終止 救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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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強制醫療程序的適用條件 強制醫療的啟動和決定程序 強制醫療的救濟程序 |
第二十五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強制醫療程序的適用條件 強制醫療的啟動和決定程序 強制醫療的救濟程序 對強制醫療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