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司法局關于審核授予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法律職業資格的公告
〔2018〕第2號
根據司法部6月20日發布的《關于做好審核授予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法律職業資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市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法律職業資格申領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8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后戶口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況補錄人員,比照上述規定辦理,本人應直接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不在網上填報信息。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現場審核
1.現場申領時間:網上申請結束后,丹東市考生應于7月23日,到丹東市司法行政機關現場申領。
2.現場申領地點:丹東市振興區浪頭鎮星河大街199號,丹東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司法局窗口。
三、申領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 主要有:
(一)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 .
(二)居民身份證原件。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報名時上傳的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
(四)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5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審核機關對以上材料原件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
聯系電話:0415-2212725 0415-2212913
丹東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