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和省司法廳公告,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后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申請時間和申請地點
在我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須于7月20- 7 月25 日 (上午8:40-11:00,下午15:00-17:30)前往連云港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處(海州區蒼梧路36號振興學生公寓院內3號樓409室)辦理相關申請事宜。
三、申請材料
在我市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的人員,均應于上述規定的申請時間和申請地點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用裆矸葑C原件。
?。ǘ┊厴I證書原件。
(三)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ㄋ模┧痉ㄐ姓C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后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將在連云港市司法行政網另行通知。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