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現將本市領取2016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證人員
凡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并已在本市申請通過法律職業資格現場審核,報經司法部審核授予的人員。
二、領證時間、地點
領證時間: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領證地點:撫順市司法局 司法鑒定處(主樓六樓)
三、領證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為了對申請人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由申請人本人前來領取。
2、申領人現場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攜帶受理通知單,領取證書后請仔細核對證書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等相關信息,如發現差錯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3、對于確因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本人不能按時來領取的,由我局司法考試辦負責代為保管其資格證書,日后由本人于工作日時間前來領取。
4、對于出國(境)在外的申領人,可以書面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領取,但現場必須提交與申請人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凡不能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不能代領,證書將由我局司法考試辦代為保管,待申請人回國后由本人來我局領取。
5、現役軍人證書按司法部規定統一由部隊負責發放。
咨詢電話:024-57760623
撫順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