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司法考試的朋友都知道,主觀題是司法考試中非常難得分的部分,所以,我們要在不一定能多得分的情況下,盡量少丟分。下面我們一起看看主觀題如何“失分”,又如何“得分”。
一、失分原因
1、字跡潦草
誠如有的閱卷老師所說,大多數考生都是“書法家”:第一、二題的答案是楷體書寫,第三題的答案是行楷書寫,第四題的答案是行書書寫,第五題的答案是草書書寫,第六題的答案是狂草書寫,第七題的答案書寫,就不知道是什么字體了,亂七八糟!改卷老師很累,每天盯著電腦看,弄得兩眼冒金星,且閱卷時間緊迫,如果你的字很潦草,看不清楚、無法識別,這時你就開始大量丟分了!最多可以讓你丟10—20分!造成以上丟分的原因是答卷時間不夠了。對很多考生而言,考前沒有真正訓練過卷四的答卷技巧和培養過答卷能力。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為懶惰,有的是因為恐懼答卷,有的是因為沒有訓練意識等等原因吧,造成在考場上答卷時“心中有著千言萬語,不知從何下筆”的窘況,浪費大量時間,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相應的試題的作答,最后潦草了事,丟了許多不應當丟的分。建議大家聽聽獨角獸及愛與全勝班的課,多位老師對于答題的思路和技巧都有獨到的見解,再配合有同步字幕的視頻課件,簡直是完美了,O(∩_∩)O哈哈~
2、卷面混亂
答案書寫必須條理分明、層次清晰。按照問題的序號給出相應答案的1、2、3……的序號或小標題。如果你的答案沒有層次,就算你將可能的知識點全部都答上了,但由于沒有段落、沒有句號,甚至一“逗”到底。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訴你,這道題一般是沒有得高分的可能了。
3、錯別字
一般性的文字錯誤(如“的”與“地”等的使用)或多字、漏字不扣分,但法律術語錯誤會適當扣分。考生要注意常見法律術語的書寫和使用。如瑕疵、犯罪既遂、得逞、猥褻、淫穢、瀆職、交通肇事等法律術語,一定要書寫正確。當法律術語不會寫時,可以用名詞解釋的方式(使用該法律術語的含義)答卷,以規避該法律術語。但罪名的第一次出現很難規避,那就用拼音替代,雖然要扣分,但最少讓閱卷人明白你的意思,以后的答案中再次出現該罪名時就用“本罪”、“該罪”、“此罪”等代詞來替代,減少丟分的機會。
4、政治觀點錯誤
主要指的是簡答題和論述題涉及政治觀點問題。國家司法考試大綱要求考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及有關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指導原則等內容,并相應加大考查分量和分值比例,加強對考生法律實踐和思想道德素質的考查,確保考生符合法律職業的要求和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所以在作答簡答題和論述題時,要有正確的政治觀點,不可把偏激的觀點答在試卷上。對于法律制度,是可以進行正反兩方面分析的,政治觀點絕不可以反動!
5、字數不足
對于簡答題和論述題而言,答案有字數要求,四百字也好,五百字也好,字數是概括的字數。只要字數超過答案紙中提示的字數,就符合字數的要求了,給2—3分,字數不足的,扣去2—3分,評卷教師酌情給扣分。湊字數是最簡單的事:當字數不足時,就把核心觀點在最后重復一次,這叫“首尾呼應”嘛,字數就足了嘛。
6、法條引用的技巧
法條的引用包括兩部分:一是法律文件名稱引用,一是法律條文內容引用。前者概括引用即可,后者意思引用即可。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可以引用為“行政訴訟法”。法律條文內容的引用,只要說出大致的意思即可,不要求原文引用。
二、得分策略
1、有備無患
成功永遠屬于有準備的人。在司考復習時間里,你要想在卷四得高分。必須在綜合知識的儲備上下工夫。這個時候,你應當在對待綜合知識的儲備問題上,具有極強的“功利主義”色彩,換句話說,就是要有針對性的去儲備考試急需要的知識。推薦大家每天看一看獨角獸教育司考地圖,它用思維導圖方式涵蓋了15個部門法,涵蓋了司法考試核心考點,按圖索驥,一目了然!讓考點不再孤單,讓考點成系統成體系!我把它掛在墻上,每天臨睡前都瞅一瞅,夢中也司考,成為司考王國的主人;醒來之后,回憶司考地圖王國城池城堡,如果忘記哪個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圖上視察……
第一,有人認為法律格言很重要。一些常用的法律格言一定要記得一些,哪怕一天記一條,三個月下來,都是很多條了,但個人認為,這僅是錦上添花、畫龍點睛,并非必需。第二,熟悉國家的大政方針。雖然,司考不考政治,但是,綜觀歷屆司考卷四的題型,特別是在論述題型分值增大的形勢下,設有涉及國家大政方針的知識點。第三,關注當前社會的法制熱點。試想:如果你平時就知道這個案子,在做題的時候就可輕而易舉地回答正確。反之,則很難。第四,勤加練習。卷四題量很大,而且都需要用筆書寫,這對許多習慣了打字的考生來說,確實是很頭疼的事,這點從歷屆卷四答題的很多錯別字就可以看出。例如,2005年許多考生寫不來“猥褻婦女罪”,有的寫“唯懈婦女罪”、有的寫“畏卸婦女罪”……甚至有人寫不來,干脆寫成“侮辱婦女罪”。這也是獨角獸教育的多位名師強調,卷四一定要下筆實戰演練的原因之一!記得學校qq是800086007,大家不妨聽聽各位老師的口傳心授。
2、答題注意事項
(1)避免空白。這就要求,針對不同科目的考察特點,平時備考要有針對的加以訓練;同時,在考場上,遇到實在不懂的問題,即便是將案件的相關情節改寫,也不能交空白卷,殊不知,即便是1分,也可能成為救命的稻草!
(2)合理配時。除了平時復習進行充分準備外,要注意合理分配答題時間。建議每道題的答卷時間是該題分值的1.4倍。如一道題的分值是20分,那么此題的答卷時間就是28分鐘。如此把握每一道題的答卷時間,就不會造成后來因為時間緊迫,而字跡潦草的丟分現象。當然最根本的辦法是強化卷四的訓練,提高答題速度,盡量用楷書答完所有題目。
(3)法言法語。法律人對法律問題的語言就是法言法語,這個道理也許很多人都很明白,但如何讓自己具有法言法語,卻是很多人不明白的事。然而,要想在卷四得高分,如果你在分析回答問題或者闡述法律觀點的時候,不具有法言法語能力,你是肯定不能得高分的。
(4)小心涂改。論述題采取“稿紙”答題,你就應注意:如果你寫了你認為不準確表達的字,需要改正過來,這時候你千萬不要用筆涂黑這些字,只需輕輕在你想刪除的文字中間畫條橫線就可以了。
知道為何“失去”,方能明白如何“得到”。只要我們少一分錯誤,就多一分成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