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主客觀題內容變化對比!科目內容變化對比!
一、考試內容變化對比
司法考試內容
試卷一:綜合知識。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法考內容
客觀題部分:
第一卷(4個學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二卷(3個學科):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三卷(3個學科):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第四卷(8個學科):中國法律史、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主觀題部分:
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和刑事法律進階案例、民事法律進階案例、行政法律進階案例。包含80個典型案例、12個進階案例、11個司法考試歷年經典案例題評析。(來源于案例分析指導用書)
由上述內容對比可以明顯看出:
?。?)卷一部分內容減少。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不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18法考改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制史部分(改為中國法制史)放在了卷四!三國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放在了卷四部分。
?。?)卷二部分之前的社會法治理念沒有了,只有刑法、刑訴,行政+行政訴訟。
?。?)卷三部分之前的社會法治理念沒有了,只有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仲裁制度。
?。?)卷四部分不再是之前的案例分析,現已變成客觀題!除了上述的中國法律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另外增加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知識產權法(從民法中單獨拿出來)。
主觀題部分
司法考試主觀題中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憲法、法理學、沒有了,但是多了仲裁制度和刑事法律進階案例、民事法律進階案例、行政法律進階案例。(具體內容后續會在獨角獸微信公眾號上給大家解讀)
二、科目內容變化對比
一、民法
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二、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新增
無
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三、 國際私法
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報核問題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刪除
無
四、 經濟法
新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7修訂)
刪除
無
五、商法
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刪除
無
六、環境資源法
新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刪除
無
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新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刪除
無
八、刑法
新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
九、憲法
新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刪除
無
十、法律職業道德
新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7年修訂)
《律師執業行為規范》(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17年修訂)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刪除
無
十一、行政法
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17年修訂)
《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 (2017年修訂)
《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17年修訂)
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十二、刑事訴訟法
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刪除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部分內容變化對比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依據黨的十九大報告重要論述,第一章增加“第四節 新時代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主要任務”;增加考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具體詳細內容小獸會在獨角獸微信公眾號上后續更新,預計在下一周,注意關注哦)
2、憲法依據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第三章增加“第四節 國家標志”;第五章增加“第七節 監察委員會”。
3、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為加強職業倫理考查力度,第一章調整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法官職業道德”“檢察官職業道德”“律師職業道德”“公證員職業道德”“其他法律職業人員職業道德”各以單章形式編寫,列為第二至六章。
4、為繼承和弘揚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法制史學科調整為中國法律史,考點數量為4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