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將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于11月21日發布。現將我市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查詢和法律職業資格申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試人員自行下載成績通知書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如對成績有異議,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市司法局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考場和聯系電話,并附本人準考證復印件。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一、二、三卷考試但無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不直接受理個人的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
(一)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應于2017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申請人應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報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二)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現階段無需辦理網上申請及現場審核。
四、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在網上如實填寫《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現場審核時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3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制作證書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印制)。申請人報名照片電子文件遺失的,可在登錄本人網上成績查詢或資格申請界面后,右鍵保存本人照片后沖洗提交。不得提交與報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績通知書、申請表和報名表均在現場審核時打印,無需申請人自行提交。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5、湖州市司法考試辦公室地點,市金蓋山路66號市民服務中心四號樓1402室,電話:0572-2399118。
6、現場提交申請材料時間: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雙休日休息),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7:00。
湖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