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告
依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和四川省司法廳公告,現就我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1日公布。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11月21日至12月5日),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省司法廳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我市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310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一)網上申請時間。應試人員達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7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
(二)現場審核時間。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工作日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申請人到南充市司法局提交申請資料進行審核。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在內地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軍隊系統成績合格人員,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三)南充現場申請地點。順慶區北湖巷89號南充市司法局二樓司法考試科。
(四)現場申請提交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申請人提交的畢業證書與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需開具相關證明。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嚴禁用噴墨打印照片)。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學歷未通過司法部、教育部核查的,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四川省學歷認證辦公室地址:陜西街26號)。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六)注意事項。
1、網上申請:
(1)應試人員自查詢到自己成績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立即登錄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查詢自己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情況(網址:http://www.chsi.com.cn),若未能通過查詢應盡快登錄上述網址申請認證;網絡認證仍不能通過認證的以及軍隊院校畢業生應盡快到四川省教育廳學歷認證辦公室進行學歷認證(四川省教育廳學歷認證辦公室地址:陜西街26號)。
(2)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申請信息。學歷證編號即畢業證編號,不能填成學位證編號,畢業證上有多個號碼的請填寫學信網能查詢的編號;學習經歷從高中以后(不含高中)開始填寫并與畢業證相吻合。
2、現場審核:
(1)照片要求: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嚴禁用噴墨打印照片)
(2)2017年以前曾考取C證,今年又考取B證或A證的以及2017年以前曾考取B證今年又考取A證的,申請時需將原取得的C證或B證交回,方能受理申請。
(3)申請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的,須由畢業院校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相關勘誤證明。
(4)戶口簿應為打印版,戶口首頁、本人頁清晰可辨;集體戶口應提供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3、戶籍在我市各區(市)縣的,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且報名時填寫了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含不在我市報考的),資格申請由我局受理。
4、申請人必須到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5、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有關國家司法考試政策事項可登錄四川省司法廳、南充市司法局網站查詢或在工作日撥打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四川省司法廳咨詢電話:028-86756796,028-86751097,028-86754397。
南充市司法局司法考試科咨詢電話: 0817-5258955
南充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