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2017年第6號公告
依據《司法部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的通知》和陜西省司法廳關于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的公告,現就我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已于11月21日公布,應試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二、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我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雙休日不上班),到榆林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榆林(除神木市),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5日至29日(雙休日不上班),到榆林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在內地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報名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3份。復印格式:身份證正反面同頁,戶口本戶主與本人同頁并保證印章字跡清晰可辨。
(四) 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未進行網上申請或網上申請后學歷信息未通過教育部認證的,須提交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原件印章字跡不可辨識的,須在戶口簿上加蓋清晰印章。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地址:榆林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榆陽區紅山恒安路交警三大隊七樓榆林市司法局716)
電話:0912-3426818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