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和山東省司法廳有關公告精神,現就泰安市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司法部于11月21日公布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泰安市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核查范圍及分數,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復印件。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不再受理。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7年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按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時間,到其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在泰安考區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到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泰山區泰山大街777號報業大廈16樓大會議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資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符合放寬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并下載打印學歷查詢結果,沒有學歷查詢結果的須在規定時間內補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三)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四)根據個別情況,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請人更改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畢業證書信息等重要內容的,須出具公安機關或證件管理部門證明函(或格式化證明)原件及2份復印件。
上述所需復印件均為A4紙復印件。除(四)之外的證件證書原件經現場審驗后,退回申請人。
經司法部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泰安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咨詢電話0538-8515019;公告網址: http://www.tasfj.com/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