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司法廳關于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于11月21日公布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為做好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和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二、考試成績發布與核查
(一)成績發布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1日公布。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
按照《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規定,公告接受應試人員成績核查申請的期限,超過公告期限的不再受理。
三、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網上申請時間為11月25日8時至12月5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現場審核時間為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申請人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一)申請人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
符合放寬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二)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資格申請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三)有關學歷學位認證等問題可通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2017年11月21日